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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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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345什么是编号?

婚姻财产

结婚前,男友自己付首付按揭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名字是男友,为结婚我出资一部分钱装修。

请问结婚后这房子是否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请问结婚后这房子是否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还有一个问题,男友在结婚前有欠债,请问婚后我是否要一块承担还债的责任?

咨询者:fa145479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05 09:47
魏国鹏
1.该房屋的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你没有义务偿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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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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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2-05 17:51
李颖
1. 不是共同财产。 共同出资部分如离婚你可要求返还一半,并享受增值。
2.债主无权要求用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来还。 如果你们采用约定财产制,也不需你还。
3. 如是共同财产制,则对方起诉男方的话,可执行你们的共同财产。但如果离婚,你可要求男方补偿。离婚后,你不用再偿还男方的个人债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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