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公司作满14个月(合同时间),但公司只交付11个月的社会保险.
签定合同时,公司人事口头讲:试用期满即为员工交付保险.以后的时间一直没有关注这件事情,上周合同期满,本人未与公司续签.发现公司只交付了11个月的社会保险.
今上网查询,有说应从签定合同时候公司就应该为我交付社会保险.
现存有疑虑:我正常合同到期,上满14个月,公司应当为我交付多少时间的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