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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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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288什么是编号?

工 伤

我朋友在一个公司上班,在上班的时候手被机器搞骨折了,到现在已有两个多月了,公司什么赔尝也没有,连基本工资都才发百分之八十,

两个多月过后,我朋友回了一趟家,在家里的医院进行了一次检查,查出可能骨折那个地方的筋骨有点问题,来到公司找部门经理,经理却以我朋友回了一趟家的理由推脱!请问我朋友现在该怎么办比较好,请律师们帮帮忙。

咨询者:fa145437福建
[咨询时间:2010-12-04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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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2-04 22:36
刘子若
你朋友是在工作中受伤的构成工伤,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及评定伤残,并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否则违法。
田洪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944200
积分:14799
]
回答时间:2010-12-04 23:31
田洪涛
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04 23:37
魏国鹏
你的朋友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进行工伤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建平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13599225227
积分:285
]
回答时间:2010-12-05 16:33
吴建平
因工受伤的,应抓紧时间申请工伤认定,鉴于工伤案件的复杂性,建议当面咨询你泉州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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