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产假90天后,已经三个月没来上班了,手机停机了,发快递没回复,我们没办法跟他解除劳动关系,给她的保险缴纳至今,还有三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可是劳动局说我们必须有与该员工协商一致的证明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