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主,我与租户、中介三方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租赁期为1年,入住人数最多18人,我房子房本面积为50平米,现在由于租户造成扰民,派出所已贴出扰民通知,合同规定对他人生活产生影响。
扰民我可以终止合同,我也给租户说要求搬走,但租户坚决不搬走,且以找不到合适房为由,再三推脱,我改怎么办,我有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