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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版权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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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1988什么是编号?

职务作品版权归属问题

公司跟我签版权归属协议,协议内容如下: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所创作的作品(含视频、图稿等)属职务作品,该著作权的所有权永久归甲方享有。

合理吗?

咨询者:fa214756...重庆
[咨询时间:2014-10-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10-13 21:19
李保忠
不合理的。。。
张宰宇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5002325303
积分:2360
]
回答时间:2014-10-16 11:06
张宰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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