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孩子他爸离婚,离婚后协议上写孩子随同女方生活,但是扶养费由男方给,但是从结婚到离婚,男方是基本上没有管过小孩,很多费用都是我来出的,然后还有一套房子,是他婆婆过户在我们名下,这属于共同财产么?如果不属于,那协议上写明房子给儿子有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