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诉讼解决。
我岳父在上个月骑摩托车时,被警车撞了。
当时家人都在外地,我也隔天才有机票带老婆回来。
事后我们询问处理事故的部门。但是我怀疑他说的一些地方。
1. 家属要求看事故现场影片,对方说有,且确定是警车闯红灯,但是因为目前为收证侦查阶段,无法提供给家属,有着规定吗?
2. 正常来说,车祸应该都会做酒测,但是处理现场的公安没有对任何一方做酒测,我对这一事反应过,对方说,处理现场的同仁,可以根据经验判断是否需要酒测,且事故当时为白天,肇事同仁当时也是在执勤中,所以不可能喝酒,故无酒测的必要。我觉得真根本是敷衍。我认为根本是因为肇事者身份是警察才没做酒测,这部分请给点意见。
3. 肇事者事后有来到医院探望,且有说出自己是因为看到红灯快结束,所以没有刹车,直接开过去撞到我岳父,这部分请给点意见。
4. 以上所有对话都有录像,是否可以当做证据使用?
5. 岳父本人并无驾照,且使用的摩托车也无牌照,这在事故划分上会造成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