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睡过头了没去上班今天晚上去上班主管就说你已经自离了,你还来干吗,说我已经旷工超过三次,已经算自离,你不用来上班了。
我就说,你结清我的工资我可以走,他就说你已经自离了还有工资吗,我说去找劳动局讨个说法,然后他说要工资就找老板娘,老板娘说你旷工超过三次,你要为你的行为负责,她说你要告劳动局就去告吧。
可是我两个月工资还在那里,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