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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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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9540什么是编号?

未婚生子离婚

未婚生子因感情不合家庭不合而分手。未婚生子因感情不合家庭不合而分手男方要求上法庭。

请问会怎么判。

咨询者:fa214755...福建
[咨询时间:2014-09-1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4-09-12 13:14
赵井燕
可以起诉解决孩子抚养问题。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4-09-12 14:07
陈奇斌
看具体情况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9-12 15:50
李保忠
上法庭。
王克春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3312215832
积分:3069
]
回答时间:2014-09-12 17:09
王克春
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同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两周岁以下的小孩原则上跟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小孩应该听取他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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