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买卖合同中有规定原房主应在三天内将户口迁出,否则为违约,但未写违约金。
现在我将房子买给别人,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未迁出,与其交涉,他说没地方迁,我们找他的父母(本地有房)遭拒绝,不让他迁回家。
找他前妻也不同意,找派出所想让他迁到集体户口也不同意。
我们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路好走。我们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路好走想咨询有关律师和法律专家,给我们指引一条路。
谢谢。谢谢我们住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