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做法没有依据。不应由你赔偿。沈阳赵律师首次解答。
门店橱窗的一个包被偷,价值26800,小偷没进店直接在门口偷的,我当时坐在柜台玩手机,柜台根本看不到橱窗和门的一大半,并且橱窗没有玻璃挡住或者上锁,他们里面的商品都是锁了的,被偷我完全没发现,一直到晚上9点20点货才发现。
然后报了警,看监控才知道是中午一点过被偷的。
我们属于二手奢侈品店,这个包是客人放在店里寄卖的,老板说寄卖价格是20000,就是包卖出去要给客人拿20000,如果这两天包找不到的话他们就要我赔20000,之前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店里的员工规章制度并没有说店里东西被偷我要负全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