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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的过错方是如何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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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9080什么是编号?

离婚中的过错方是如何判定的

我与丈夫结婚两年多发现其有外遇,因其与外遇已分隔两地无法继续来往,我原谅了对方,但是一年之后发现对方有了新的情况,但他坚决否认,这种情况之下我要求他解释清楚,否则便与他分房睡,他坚持否认,半年后我们搬进新居,关系一直没有缓和,分房睡已有两年半,但未分居,并一直共同抚养小孩,这种情况下,如打离婚官司,我算对其实施冷暴力吗?我算过错方吗?关于他的外遇,我原本有直接证据,但原谅他之后就销毁了,现在只有一些不是太有力的间接证据。

咨询者:pink8000江苏
[咨询时间:2014-09-06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4-09-06 16:48
刘建平
要有外遇的证据才行。

回答

4
赵文涛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949365468
积分:5328
]
回答时间:2014-09-06 08:29
赵文涛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简称:谁主张谁举证。
王涛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061226292
积分:134
]
回答时间:2014-09-06 09:45
王涛
如果你想离婚,这个没有问题。需要律师联系我。王涛13061226292
潘超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675117039
积分:6988
]
回答时间:2014-09-06 14:07
潘超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离婚,尽早解决,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戴雅静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328191215
积分:11660
]
回答时间:2014-09-09 14:42
戴雅静
您好,最好要有有力的证据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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