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一家上海服装厂操作人员,几年来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2014.3月份要求退工单(要求不要交金拿现金),但是一直做到9月份,因加班时间过长8月份加班时间为340小时,现在要求他们给超时费,他们不同意,说已经开退工单了,然后今天要我妈妈签合同(是交金的内容不是劳动合同),我妈不同意,公司就让我妈回家“休息”两个月,两个月后再上班。
我想问1.超时费可以拿到么?2.为什么两个月后上班?两个月我妈妈肯定到其它公司去工作,他们是不是借这个理由不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