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出地方甲方,乙方是出资修建方,合同是2011年12月24号签定的,到现在我们甲方的手续已办好,需要请乙方缴费拿合同修房,但是乙方不愿出资在拖时间,协议里面有一项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反悔,要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十万元,这个有效期是多久呢,如果违反另一方是否能得到违约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