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在我名下贷了60万,是在河北石家庄贷的。
当时说要开房产证明,我在我们县房管局给开了无房产证明。
还有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贷款的时候我去签了字,最后才知道,他找人办了假的房产证明。
现在我朋友生意赔了。现在我朋友生意赔了人也不知道去哪里了。现在我朋友生意赔了人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最后听一在银行上班的朋友说如果还不上。
可能会被起诉,严重的话会判刑。可能会被起诉,严重的话会判刑请问我该怎么办,主要责任在于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