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通基地63-66地块的一个承租人,该地块2011年1月公示动迁许可证,开始动迁,但最终因仅33%签约率,失败。
我是签约的一个。我是签约的一个2014年3月重启动迁,用的是同一张许可证(不间断的申请延长公告),但政策完全两样,同样的条件下,前后相差月5-60万,政府仅补偿25万/户,请问可否争取享有现在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