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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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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7710什么是编号?

容留他人卖淫

我有个朋友给卖淫者提供场所以及在牵桥搭线从中得利润,抓进去一次后来取保候审了,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被抓了,这属于重犯吗?现在这样的情形会不会加重罪行?大概要判多久?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减轻?

咨询者:fa214755...浙江
[咨询时间:2014-08-22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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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梁清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3465225486
积分:180
]
回答时间:2014-08-22 09:31
梁清华
你好。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容留他人卖淫的话,是要撤销取保候审,被重新羁押的。在量刑的时候肯定是要加重处罚的。至于量刑的多少是要根据容留次数的多少,人数的多少以及从中获利的多少等因素综合考量。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4-08-22 13:15
吴健弘
又因为什么被抓?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8-22 14:37
李保忠
在量刑的时候肯定是要加重处罚的。至于量刑的多少是要根据容留次数的多少,人数的多少以及从中获利的多少等因素综合考量。
徐明良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75731503
积分:4960
]
回答时间:2014-08-27 23:46
徐明良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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