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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回购协议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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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7445什么是编号?

房屋回购协议中的有关问题

若买受人完全履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买受人有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付请房款之日起三年届满之日前的三十日内,向出卖人书面请求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总价124%的金额回购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

三年前因购房人的尾款到账过了约定付款期限,如今开发商以此违约行为为借口拒绝回购,请问购房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开发者继续履行回购协议。

咨询者:fa214755...江苏
[咨询时间:2014-08-2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汤建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031125679
积分:1448
]
回答时间:2014-08-20 15:21
汤建勋
付款时间和到帐时间应该有时间差,要求对方履行回购义务。
刑事辩护,我们用心,你们安心。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8-20 17:05
李保忠
继续履行回购协议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4-08-20 18:57
刘建平
按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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