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量刑 > 

幼儿强奸案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27438什么是编号?

幼儿强奸案

幼儿强奸案如何判定判刑,两岁的孩子被猥亵强奸,如何判定?

咨询者:fa214755...广东
[咨询时间:2014-08-20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汤建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031125679
积分:1448
]
回答时间:2014-08-20 15:26
汤建勋
涉嫌强奸罪,属于情节较重,无期。
刑事辩护,我们用心,你们安心。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4-08-20 16:02
李翠英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8-20 17:06
李保忠
被猥亵强奸,报警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4-08-20 21:10
杨艳国
要看具体情况,可能构成强奸或者猥亵儿童罪
徐明良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75731503
积分:4960
]
回答时间:2014-09-02 20:32
徐明良
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