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已出院,已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全责,赔偿误工费等未达成一致。
按照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为1500元左右,伤者要求3000元,另外部分我可以拒绝支付吗? 如果由法院诉讼,判定为支付3000元,是否全额由保险公司支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