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款可以向客人要吗
客人老外,是澳州一家公司的老板,在破产要要我们放货给他,欠的20w左右会在他开的新公司里补偿给我们。
后来新公司开后,答应的补偿一直未兑现撑了一年左右新公司又破产。
过了半年左右,他又开了个新公司,找我们做单,但其中一单有问题,要扣款,我们能追要前面的货款吗?这样后面也就不和他做下去了。
补充说明:
第一个公司是两个老板合开的。有欠款证据的,第一次破产的欠款两个老板也承诺会在成立的新公司补的,但实际从未补过。第二家新公司还是这两个老板合开的。但二老板在第二家公司还没破产前就撤股自已新开了第三家公司。目前我们有问题的货是二老板的公司也就是第三家公司发生的。就是想问下我能以前面的欠款作为这次有问题货款的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