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88年建成现有住宅,其房屋东侧与邻居王某住宅间存在一条宽约5米的农田道路。
后由于道路扩宽建设提高了原有道路路基,王某拆除住宅,填充双方住宅间的公用农田道路近1.5米高违法建成了其现有住宅。
双方理论后,王某拒不承认侵占公共农田道路跟上诉人住宅地基,及违法搭建的事实,并狡辩公共农田道路为其私人所有。
另外,根据2013年本村公布的土地使用及房屋产权证发布情况的公告,王某房屋面积过大,予以暂缓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