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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轻微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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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583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轻微人身伤害

车辆停在路边,电瓶车在车尾摔倒撞车门致伤,门诊三天离开,交警认定车主全责,出具认定书未盖章,双方已签认,交警要求协商,但不成(交警未出面协商,只有调解人员在),伤者又不提供工资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过高,并将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等资料拿走,目前该怎么办,请您你帮助,谢谢!

问题补充:如果对方起诉,法院裁定后,是否要承担诉讼费、对方的律师费,医药费、修车费、拖车费、停车费都是由车主方垫付的,误工费对方不能提供资料,其他还需要承担赔偿什么费用吗?

补充说明:
车主同意支付一定费用(高于无凭证支付误工费标准),对方嫌少,要起诉,这种诉讼车主有多少层把握?如果败诉,是否必须承担诉讼费,申请诉讼费主张要求对方支付,法院会采纳吗?
咨询者:fa214755...四川
[咨询时间:2014-08-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都燕果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558664625
积分:5105
]
回答时间:2014-08-08 15:38
都燕果
你好,败诉方可以承担诉讼费,律师费是自己承担,受害者起诉,积极应诉即可,对方主张的费用,必须有相关的凭证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8-08 20:50
李保忠
法院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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