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95年再婚,98年在女方的旧房地址上重新修建了一套农村房,并且与女方一起在农村修的房子里生活了十几年。
修房大部分是父亲出资,父亲是城市户口,女方是农村户口。
请问律师:这个农村房是父亲和女方的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