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患有难治性贫血由通化市通钢医院转到长春吉大一院,通化市二道江区卫生局也同意并且转院手续齐全。
在长春吉大一院住了3天共花了9000多,医生说你这病也没有特效方法,打皮下注射促红素,还要坚持打一段时间,回去也能打,在这费用高,我们听从了医生的建议回到通化治疗。
一个多星期后住院各项手续邮回来,我到医保去报销,医保说都是检查费用,用药费用少报不了,我就纳闷了,在吉大一院我母亲也用了2天药,检查费用都是住院以后正常的检查产生的,在那等结果出来得一个星期还得多花钱,回来治病方便还省钱,为什么不能报,我想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