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诉讼
公司采光井被犯罪嫌疑人当众砸坏,这一年来,犯罪嫌疑人通过不同时间连续砸坏我公司采光井几十面,于5月28号被监控录像录到砸坏现场,报警后派出所没有立即进行处理,也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派出所认定要物价评估出来后,才能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定性,但期间派出所对物价评估进行低价评估,由于物价局抵制,评估两个月迟迟未出,这期间我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采光井遭到严重破坏,外面下大雨经营产所就遭水灾,陷于倒闭的边缘,通知派出所,但派出所方面说这个只能自救而不属于直接损失,他们认为不能作为犯罪的定性,我们不知道这种行为属于何种的犯罪定性,这两天说只定性玻璃的损失只在4000多块钱,其他的损失一律不算,包括我们之后的自救部分的财务他们说不属于直接损失也不算。
望你们帮我们定性下这种行为要以何种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