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区分职工集资款与非法集资。
所谓非法集资,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的集资,这种集资行为属于应予取缔的非法金融行为。
非法集资不属于《高法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的优先受偿的债权,在企业破产时只能作为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集资中既有职工集资又有社会集资的,则应当区别对待。
职工集资款按照《高法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社会集资款按照普通债权处理。
所谓非法集资,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的集资,这种集资行为属于应予取缔的非法金融行为。
非法集资不属于《高法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的优先受偿的债权,在企业破产时只能作为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集资中既有职工集资又有社会集资的,则应当区别对待。
职工集资款按照《高法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社会集资款按照普通债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