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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009年加班没付加班费现在还能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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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3686什么是编号?

2007年-2009年加班没付加班费现在还能索赔吗?

我是2005年进的现在这家公司。我是2005年进的现在这家公司06年我受工伤07年评定十级。

我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5天8小时,07年部门主管以工伤修养为理由将我调到别的工作岗位上6天12小时直到2009年底。

2010年又将我调回上5天8小时班。2010年又将我调回上5天8小时班从2007-2009这几年我操出了劳动合同上所规定的时间而公司没有付我加班费,我现在能索赔吗?当时我怕工伤有后医症不敢和公司闹,怕公司辞退我。

如今公司主管在排斥我想让自动离职,我也不想干了请问我现在还可以索赔2007-2009年的加班费用吗?怎么索赔法还请指教。

谢谢!!

咨询者:yeyunson...广东
[咨询时间:2014-07-23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王文振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827226896
积分:315
]
回答时间:2014-07-24 07:42
王文振
2007-2009年的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由于你并没有离职,仍然在法定的时效内,可以依法主张。可以用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方法也可以用申请劳动仲裁的方法。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

回答

1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4-07-24 17:30
李翠英
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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