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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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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3343什么是编号?

关于工伤纠纷

我是河北沧州的,老婆于2014年1月15日发生工伤,伤残鉴定是6月28日下来的 ,是10级伤残,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她本人月工资2000元,在本地住了10天院,老板拿的医药费,鉴定费是我自己拿的。

请问如果辞职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话,按照法律应该能拿到多钱?老板不愿协商,是不是该申请劳动仲裁了?

咨询者:aijiaren...河北
[咨询时间:2014-07-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春雨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054181074
积分:794
]
回答时间:2014-07-21 17:04
李春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后两个要参照河北的标准。具体的需要维权的可以来电。山东济南李春雨律师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82
]
回答时间:2014-07-21 21:48
闫建秋
收集证据,结合法律关系、伤害后果和个人情况综合考虑,最好面谈律师,确定具体索赔金额和维权方案。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4-07-23 17:13
高宏图
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要时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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