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人介绍去一家装修公司上班,我经人介绍去一家装修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据说公司的员工都没有签。据说公司的员工都没有签上班三个月后开始买社保。
接着我怀孕坚持到产前两周回家待产。接着我怀孕坚持到产前两周回家待产之后带薪在家休息到孩子4个月的时候。
老板以公司生意不好为理由说不给我发底薪。老板以公司生意不好为理由说不给我发底薪(产假期间的底薪比我去上班时候的底薪少1100)之前工作的提成没有结清。
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对我进行赔偿?赔偿时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