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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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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3141什么是编号?

诽谤罪

我亲大伯家丢了8000块钱,我大伯的干妈向我的女朋友家里说这个钱是我偷的。

而且还故意捏造一些其他的事。而且还故意捏造一些其他的事她构成了犯罪么?

咨询者:fa214755...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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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文涛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949365468
积分:5328
]
回答时间:2014-07-19 22:59
赵文涛
诽谤罪属于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你所说的情况不属于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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