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现在3个月试用期已经满了,公司又拿出一份新的劳动合同,让我重新签订为期3年的,试用期为4个月的劳动合同,我已经签了。
公司还要求我销毁原来签订的那份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