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22677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和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现在3个月试用期已经满了,公司又拿出一份新的劳动合同,让我重新签订为期3年的,试用期为4个月的劳动合同,我已经签了。

公司还要求我销毁原来签订的那份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咨询者:fa214754...北京
[咨询时间:2014-07-1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07-16 16:24
李建成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07-16 16:41
赵江涛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4-07-16 17:01
牛国荣
单位违法。
陆岩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265180
积分:1578
]
回答时间:2014-07-17 10:40
陆岩
单位属于变相延长试用期,目的是为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