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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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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0303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咨询

合同签署2011年2月13日,公司说2014年6月30日到期不再续签,我如何争取自己利益?

咨询者:fa214754...上海
[咨询时间:2014-06-3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6-30 12:52
李保忠
可以申请仲裁。
蔡锁民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916972186
积分:4444
]
回答时间:2014-07-01 09:03
蔡锁民
如果合同写明是可以的。到时候主张补偿金就是了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4-07-01 12:08
刘宏耀
可以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
常玉梅律师
[地区:上海-嘉定区
手机:13918894408
积分:156
]
回答时间:2014-07-03 09:47
常玉梅
你好,到期不续签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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