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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纠结,不是当事人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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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9995什么是编号?

这个问题很纠结,不是当事人动手

几个人在公交站等车, 然后公交车来了, 前面的人下意识往后退了一下, 踩到了后面人的脚, 后面的人因为剧痛和重力平衡膝盖撞到了前面踩他的人, 结果造成前面的人被进站的公交车碾压在车轮下致死。

请问这件事情应该谁承担责任,分别是多少?被踩的人或是公交车司机是否会被判刑?求解释!

咨询者:fa214754...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4-06-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6-27 21:24
李保忠
会被判刑
卢慨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745059059
积分:3927
]
回答时间:2014-07-01 09:28
卢慨
按照你叙述的情况,我认为:被踩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至于司机的责任,需要先根据现场勘查,认定其是否有违章驾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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