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主借款人在银行办理票据承兑600万,保证金50%,实为贷款300万。
这300万主借款人没使用,担保人用了。这300万主借款人没使用,担保人用了2013年12月承兑到期需归还,到期后银行催还款,主借人跟银行说这笔钱他没有使用,但他会去催担保人还,多次去催讨只要到6万归还给银行。
2014年6月20日主借人拘留在第一看守所,请问现在把钱还清,银行撤诉主借人还需坐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