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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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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9583什么是编号?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

用人单位无适当的理由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我赔偿金,本人2010年11月12日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5月12日收到单位的辞职信,没有提前通知我,我的保险基数为3949,希望律师给我详细的解答,明天劳动仲裁就要审理,谢谢您。

咨询者:fa214754...天津
[咨询时间:2014-06-2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4-06-25 15:49
赵井燕
可以主张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以你保险基数3949元计算7个月。

沈阳赵律师首次解答。
赵红文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02067637
积分:7816
]
回答时间:2014-06-26 15:06
赵红文
你本人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4-06-28 22:22
齐志龙
需要看证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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