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适当的理由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我赔偿金,本人2010年11月12日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5月12日收到单位的辞职信,没有提前通知我,我的保险基数为3949,希望律师给我详细的解答,明天劳动仲裁就要审理,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