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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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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8396什么是编号?

工伤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

我是在苏州一家公司打工,被铝液烫伤眼睛,被认定为工伤(一切手续均为公司办理)在苏州九龙医院就以,中间去过(统筹地区以外)上海复旦医院,出院后眼皮和眼球仍然粘连,我又去过浙江、北京同仁,后来苏州市相城区人社局以未经医疗机构开证明,未报经办机构同意为由,浙江、北京的一切费用不予认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14754...江苏
[咨询时间:2014-06-1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4-06-18 09:47
赵井燕
该费用你的向公司主张补偿;协商未果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赵律师首次解答,以下相同解答为抄袭,抄袭可耻!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4-06-18 09:52
刘宏耀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要经过医疗部门的同意、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核批准。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6
]
回答时间:2014-06-18 16:48
刘建平
有合法的转院手续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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