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公司工作20年了,后来该公司卖给另一企业.我拿了五万多元可能是什么身份置换费,成了另一企业的合同工.四年后我在一次公伤事故后的医疗期间,该企业准备与我解除合同.请问他们有权解除合同吗?我还算一个正式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