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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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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730什么是编号?

合同问题

我在家国营企业上班合同到期,厂里不继续签订而让我们和一家人力公司签,待遇什么都不变,这家人力公司和现在是单位没一点关系可我们要和这家人力公司签然后还继续在这家公司上班 说这叫人力调配 总感觉不安 我该怎么做啊...

咨询者:fa143781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9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1-29 19:27
陈胜法
签吧
王亚东律师
[地区:湖南-吉首市
手机:13974390702
积分:684
]
回答时间:2010-11-29 19:38
王亚东
合同到期是否续签由双方商量决定。你说的应该是通过劳动派遣公司,现在很多用工单位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请人的。

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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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11-29 20:33
牛国荣
工作在该单位10年及其以上的员工,应该在合同没有到期前,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能够更好地保护你们的利益.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9 23:08
魏国鹏
你们和原来的单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须签订,应该支付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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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霖律师
[地区:贵州-遵义市
手机:18985239966
积分:1680
]
回答时间:2010-11-30 00:43
敖霖
用人单位是在用劳务派遣方式规避相应法律责任。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0-11-30 11:47
李建成
这应该是劳务派遣合同,但是,你们的原单位也应该跟你们是签合同的,否则是违法的。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11-30 13:53
郭军
你好!

单位让你们签的应该是劳务派遣合同,如果你们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条件,你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跟你们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你们的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你们签劳务派遣合同,建议你们先把你们应当享有的权利搞清楚,再考虑是否签。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你们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们的合法权利,建议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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