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一个大型酒店供货,酒店是一个香港人投资,委托我们当地人打理,欠了我们供货商好多钱,欠我个人八万多,酒店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我手中有酒店盖章的进货单做凭证,想起诉,可是我担心起诉后,即使赢了,酒店以没钱为理由,不执行怎么办?香港老板长期不来酒店,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我能拿到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