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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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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649什么是编号?

产权确定

我在儿子结婚前为他买的房子,有认购证证明房子实在是我所购。

婚后领取房产证却写了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可是事实上连装潢、家具等一切费用都是我的。

现因儿媳不守妇道,导致感情破裂,离婚时她就以房产证要分一半房产,婚已5年多,无“赠与”她的合同等文字证明。

我认为不应该得到这份财产,可是产权证是其二人的名字,请问怎么办呢?如何依法反驳?

咨询者:fa143698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2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戚晓东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78018
积分:452
]
回答时间:2010-11-29 16:56
戚晓东
从法律规定来说,你想要认定这套房屋不是你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的证据还不充分。
张立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776506300
积分:180
]
回答时间:2010-11-30 15:40
张立俊
建议你请律师,咨询电话:1377650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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