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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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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571什么是编号?

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我父亲突发疾病去世,生前有房产一处,他只有我这一个继承人。

我通过继承公证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因为我和我老公是再婚,他之前有一女儿判给前妻,若我继承的父亲的房产属于我们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将来我老公的这个女儿是否也享有这处房产的继承权呢?请回复,非常感谢!

咨询者:fa143618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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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9 11:27
魏国鹏
1。一方婚后依法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老公的女儿有权继承你老公的财产,无权继承你的那部分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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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晓东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78018
积分:452
]
回答时间:2010-11-29 17:05
戚晓东
这套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他前妻的女儿对他的财产当然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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