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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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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474什么是编号?

损害赔偿

我一个朋友在工作中与同事发生争执,在没防备的情况下被那名同事打伤,鼻梁骨折。

由于当时现场只有他们两个人,没人作证,所以那个打人的同事以没证据为由拒不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只能任由其耍赖逍遥吗?如果赔偿的话,应该让他承担多大的责任呢?

咨询者:fa143529天津
[咨询时间:201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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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8 21:53
魏国鹏
你朋友的伤情构成了轻伤,对方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你朋友有权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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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28 21:54
刘子若
如果你朋友的伤情构成轻伤,对方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要进行民事赔偿。委托律师调查取证提供法律帮助。
潘学平律师
[地区:广西-柳州市
手机:13737216352
积分:1696
]
回答时间:2010-11-28 22:47
潘学平
报警处理,警察会找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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