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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继承权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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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379什么是编号?

和继承权有关的问题

我朋友的父亲还活着,把他的房产按继承过户给了她,后来她的父亲找了一个老伴准备登记结婚,我的朋友想知道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她父亲以后反悔想要回房产,可以吗。

第二,虽然过户给了我朋友,但是她父亲有居住权。

如果父亲先死了,与他结婚登记的后老伴有权利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吗(房子已经更名为我朋友的)。

咨询者:fa143432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8
悬赏分:
解答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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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11-28 15:10
田国军
你好,如果已经过户到孩子名下,她父亲以后反悔想要回房产,是不可以的。但是,孩子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她父亲先死了,其老伴无权利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但是,如果其没有房屋居住,出于人道还是应当让其居住。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11-28 15:13
牛国荣
已经过户,没有法定事由是不能撤销的.后老伴有自己的房屋时,不应该居住在此.
王亚东律师
[地区:湖南-吉首市
手机:13974390702
积分:684
]
回答时间:2010-11-28 15:34
王亚东
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不能反悔。是否能够继续居住,看是否有赠与条件。没有条件,不能居住。

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电。
更多内容请到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11-28 15:50
郭军
你好!

1、房屋已经过户,赠与协议有效,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赠与。
2、如果赠与协议里面没有特殊约定后老伴没有居住的权利。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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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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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8 17:04
李颖
1. 这属于赠与。房产过户后,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 后老伴没有居住权。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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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0-11-28 17:54
程向云
您好,所有权已经是你的朋友的了,没有他的同意,所有人是不变的。他父亲去世了,她的继母应该另找居所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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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8 20:26
魏国鹏
1.赠与行为一旦成立,是无法撤销的,他的父亲无法要回已经赠与给儿子的房屋。
2.他父亲如果去世了,房主属于你的朋友,你朋友有权决定是否让其继母继续居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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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801459996
积分: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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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8 21:20
王飞
一、如果房屋的过户未附加任何条件,则不能反悔要回已赠与的房产;

二、其父亲去世后,其继母无居住权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咨询电话:13126664828
林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29041
积分: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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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28 21:24
林莉
如果已经过户给您朋友了,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能再要回房产。
您朋友对该房屋有完全产权,后母没有权利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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