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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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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219什么是编号?

离婚咨询

您好:

本人是去年因怀孕12月份结婚,结果检查是怀的葡萄胎,已治疗出院但医生嘱咐二年内不可怀孕,在二年内要即时跟踪检查,因为这个老公家人逼他与我离婚,他是河南人,我是湖南人,他的户口在陕西,在我们湖南领取的结婚证,请问如果离婚,我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没有买房,结婚在他老家办的,现在我们都在广州上班。

咨询者:fa143270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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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1-27 18:35
李颖
有共同财产的,注意搜集证据,离婚时你可以身体不好为由、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如果离婚时你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男方帮助。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7 19:12
魏国鹏
你老公的家人无权干涉你们的婚姻,你有权到妇联投诉,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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