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一家公司的母公司,被分配到其子公司工作,由于法人的不同,需要终止所在的母公司劳动合同,与其子公司从新签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不变都为不够定期合同。
我从母公司终止合同时,母公司没有支付劳动赔偿,在我与其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时是不是需要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以证明我没有领取赔偿金,具体补充协议,应该怎样书写,才能够保证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