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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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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0446什么是编号?

盗窃罪

我于2014年1月20日盗窃了9000元,2月20日投案自首的,钱也归还了受害人,并与2月20日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也收到了法院的起诉书,请问开庭时会怎么判,法院判决后是不是就结案了,是不是可以出国了。

咨询者:fa214753...安徽
[咨询时间:2014-05-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高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630817832
积分:4432
]
回答时间:2014-05-16 17:10
高蕊
建议面谈律师
徐明良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75731503
积分:4960
]
回答时间:2014-05-17 11:06
徐明良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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