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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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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998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是你要告他的人,要是你要告的人花钱收买了一个人上法庭作证,那会对我的损失(钱)减小吗,而且家中还有四个小孩,一个14岁,一个9岁,一个6岁,一个7岁。

谁能帮助我这个问题。谁能帮助我这个问题我急用急用急用·············知道的律师可加我qq号1158631846。

咨询者:fa143049浙江
[咨询时间:2010-11-26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陈英律师
[地区:浙江-嘉兴市
手机:13732570195
积分:725
]
回答时间:2010-11-26 20:52
陈英
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请把你的问题说清楚。可与本律师联系。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11-26 21:13
程向云
您好,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是报案,公安交通警察给予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这是最好的证据。如果要求证人作证,不如官方的证据力度大呀。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6 23:04
魏国鹏
任何人作伪证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有权要求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0-11-27 09:03
金志刚
关键是看责任认定书,
孙旭权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666633488
积分:177
]
回答时间:2010-11-28 17:14
孙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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