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述,你参与了抢劫犯罪的部分过程,即事前的通谋(对于主犯实施抢劫的提议的认同),并且有分工(在楼下等、拿银行卡取钱),之后在被害人到来之前离开犯罪现场,事后也没有分赃。
据此,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上认定你为抢劫共犯。
我们认为,根据你的简单描述,可以初步认定你是从犯,并且是犯罪中止。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对你先行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而对其他人直到现在还关押在看守所的原因。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此,本律师认为,你被指控的抢劫罪名成立,但鉴于你是从犯、中止犯,人民法院对你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可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宣告缓刑。
刑事辩护律师 王迎庆 135 1251 9391